
内容简介
主讲人
蔡明诚 │ 阳明交通大学科技法律学院讲座教授
【专题简介】 物权法作为民法体系的核心,长期以来有关物权之争议问题,在实务与学界往往引发激烈讨论。关于物权行为与债权行为之分离、物权行为无因性、占有请求权、时效取得、诚信原则等争点,尝试以比较法观点,并探讨其在判例与学理论交错问题及其发展。
蔡明诚教授循序铺陈六大主题,首先厘清物权请求权的规范及其请求权基础,进而探讨物权变动的特性及所有权归属,再延伸至区分所有、共有制度的适用争议,并涵盖用益物权与抵押权的实务操作。
过程中除深入分析最高法院相关判决,如不动产登记效力、停车位使用权性质、抵押权之实行等核心案例外,亦融入比较法视野,参酌德日制度之特色,并提出对于台湾物权法制的反思与展望。透过此架构,学习者不仅能建构完整知识体系,更能掌握制度运作与未来发展方向。
【讲座特色】 1.请求权基础与体系视角: 课程从请求权基础出发,厘清物权行为与债权行为的差异,并透过「二重买卖」等经典案例,强化「一物一权」与物权绝对性的核心理念。该体系化训练有助于避免片段式理解,培养纵览民法规范整体的能力。
2.争点拆解与架构建构: 讲授过程展示如何以请求权基础为轴心,逐层拆解争点,并界定不同请求权间的适用范围,如所有物或占有物之妨害除去或预防之防卫请求权与侵害权利之损害赔偿请求权之差异。学习者可藉此建立思维逻辑与层次感,提升法学思辨与解答能力。
3.案例导向与理论对话: 课程广泛引用最高法院判决与司法院解释,解析实务操作逻辑,再结合理论与比较法视野,对于请求权竞合、物权变动等争议提出深度评析,使学员同时掌握实务趋势与学理脉络。
4.比较法借镜与制度反思: 课程也引介德国与日本的物权制度,说明异同之处与可资借镜之处,并提出对台湾制度的反思。这样的安排,使学习者能跳脱单一法制视角,以多元观点理解物权法的功能。
5.实务操作与制度发展: 除了条文与判例分析,课程亦强调制度在实务中的运作,如不动产登记效力、停车位使用权性质、抵押权之实行等核心议题。能从案例切入,理解制度如何在具体生活与交易中发挥作用。
6.前瞻视野与法制展望: 在课程结尾,蔡明诚教授引导学习者关注物权法未来的改革方向,并思考如何因应社会与经济环境的变迁。透过前瞻性讨论,学习者能够不仅掌握现行规范,更具备洞察法制演变的能力。
| 课 程 简 介 |
| 讲 次 | 讲 纲 |
| 第一讲:物权请求权基础 | 1.民法物权请求权基础与请求权竞合之概论 2.无因管理之请求权 3.物上请求权 4.占有人之物上请求权 5.侵权行为损害赔偿请求权 6.不当得利返还请求权 7.履行与抗辩 |
| 第二讲:物权的特性与变动 | 1.物权变动 2.物权行为无因性 3.准物权行为(准处分行为) 4.债权行为与物权行为分离原则 5.各论:物权之归属、类型与限定 6.直接支配权(积极物权)与排他权(消极排除他人干涉)─民法第765条 |
| 第三讲:所有权归属与时效取得 | 1.所有权之归属与时效取得 2.添附 3.土地所有权之内容与特殊性及相邻关系 4.优先承买权 |
| 第四讲:区分所有与共有 | 1.区分所有 2.分管契约与债权物权化 3.停车位使用权之性质 |
| 第五讲:用益物权 | 1.逾越应有部分使用收益构成不当得利、回复请求权、裁判分割之效力 2.用益物权─地上权、农育权、不动产役权 3.担保物权概论 4.抵押权─定义、类型、效力及范围 |
| 第六讲:抵押权 | 1.抵押权之实行 2.最高限额抵押权 3.承揽法定抵押权 4.结语:物权法之展望与期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