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内容简介
主讲人
张大为│东吴大学兼任助理教授
【讲座介绍】
保险金信托系结合保险与信托之财产管理工具,藉由将保险金纳入信托架构,确保保险给付可依被保险人之意愿分配与使用。其主要优点包括资产专款专用、避免继承纠纷、保障特定受益人(如身心障碍者)的生活需求。其架构模式理论上可分为保险金请求权信托及保险金金钱信托,并依受益人不同分为自益、他益及符合保险法第138条之2之模式,但前述各种模式在法制及税务上仍有问题对照国外作法,台湾尚有改进之空间,信托公会已提出修法建议。另保险法第22条修正,实务运作也尚有争议,本次讲座爰深入探讨保险金信托的制度设计、法规限制与实务应用,以期对保险金信托发展有正面之助益。
【讲纲】
- 壹.信托概念简介
- 贰.保险金信托之优点
- 参.保险金信托规划考量重点
- 肆.保险金信托运作模式
- 1.保险金请求权信托
- 2.保险金金钱信托
- 3.自益信托模式
- 4.他益信托模式
- 5.保险法第138条之2运作模式
- 伍.保险法修正第22条之相关问题
- 陆.国外模式
- 柒.信托公会修法建议
- 捌.境外保单信托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