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简介
 

主讲人

张大为│东吴大学兼任助理教授


【讲座介绍】

  保险金信托系结合保险与信托之财产管理工具,藉由将保险金纳入信托架构,确保保险给付可依被保险人之意愿分配与使用。其主要优点包括资产专款专用、避免继承纠纷、保障特定受益人(如身心障碍者)的生活需求。其架构模式理论上可分为保险金请求权信托及保险金金钱信托,并依受益人不同分为自益、他益及符合保险法第138条之2之模式,但前述各种模式在法制及税务上仍有问题对照国外作法,台湾尚有改进之空间,信托公会已提出修法建议。另保险法第22条修正,实务运作也尚有争议,本次讲座爰深入探讨保险金信托的制度设计、法规限制与实务应用,以期对保险金信托发展有正面之助益。

【讲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