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简介
 

主讲人

刘明生|政治大学法学院专任副教授


【讲座介绍】
本讲座主要采取案例研习与重要争点分析之方式,从既判力、执行力与争点效之研讨,对近期下列重要争议问题进行解析:
  • 一、言词辩论终结前继受人如何界定?
  • 二、言词辩论终结后继受人如何界定?
  • 三、继受人可否不继受诉讼标的之法律关系?
  • 四、确定判决既判力与执行力范围是否必须一致?
  • 五、既判力是否为执行力产生之基础?
  • 六、强制执行法第4条之2第1项之规定可否单独适用或类推适用?
  • 七、争点效之性质为何?争点效要件如何解释与适用?争点效可否及于言词辩论终结后之继受人?


  • 【讲纲】
    一、既判力、执行力与争点效实例题重要案例事实
    二、既判力、执行力与争点效实例题重要争点提示
    (一)既判力
    1、既判力客观范围
    2、既判力主观范围
    (1)继受人
    A言词辩论终结前继受人之界定
    B言辩辩论终结后继受人之界定─继受人可否不继受诉讼标的法律关系?
    (2)诉讼担当
    A法定诉讼担当─代位诉讼?
    B任意诉讼担当─合伙团体与个别合伙人?
    (二)执行力
    1、执行力客观范可否与既判力客观范围不一致?
    2、执行力主观范围可否与既判力主观范围不一致?
    (1)确定判决作为执行名义
    (2)诉讼上和解与法院调解
    (3)民事非讼裁定与公证书
    (三)争点效
    1、争点效性质之探讨
    2、争点效要件相关案例类型之探讨
    3、争点效主观范围之争议

    三、案例解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