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内容简介】
- 环评法从1994年底公布,实施到现在大概20多年,虽然20多年中有三次的修正。除了增加比较具有制度上影响力的公民诉讼条款,其他修正大体上没有比较重大的修正。环境法从实施到现在没有重大的修正。
- 近来环保署针对环评制度实施20年后,希望结合各界以及过去的经验还有制度运作上的优缺点,希望能够对制度做重大的修正。目前已经提出一份修正草案,而且在寻求各界不同的声音及修正意见。
- 这次环评法的修正是比较重大的变革,但是整体来说,有关结构性的制度,例如:两阶段环评、环评制度结构并没有更动到。另外有关比较核心的,例如:什么是目的事业主管?什么是开发许可?似乎并没有比较清楚的规定,元照出版特别邀请以下专家学者就此次的修法提出相关法律见解。
主持人
李建良 │ 台湾大学法律系合聘教授
与谈人
王毓正 │ 成功大学法律学系副教授
林木兴 │ 台湾大学社科院风险社会与政策研究中心助理研究员
林昱梅 │ 中兴大学法律学系教授兼系主任
张誉尹 │ 环境法律人协会理事长/永信法律事务所合伙律师
傅玲静 │ 政治大学法学院副教授
阙铭富 │ 平安恩慈国际法律事务所主持律师